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中国食品“2024年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榜单揭晓 “油罐车”居首位
核心提示:2024年12月4日-31日,我们在食品论坛向广大网友征集了2024年食品行业热门词汇,在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下,共提出100多个词汇,根据提名次数和在食品资讯频道出现的热度,我们从这些词汇中筛选出16个推荐词汇,并于2025年1月6日-2月19日在食品论坛投票,同时增加了“食品论坛”“食品伙伴网订阅号”“食品晚九点” 三个微信渠道,期间共有1240 位经过审核认证的注册网友参与投票,最终选出“油罐车”、“脱氢乙酸钠”、“国家标准传播权”等十大热门词汇。
【编者按】自2005年开始,由网友GIGI提议,食品伙伴网主办的《食品人看食品事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评选活动,在食品论坛网友及行业朋友的大力支持下已成功举办了19届。活动秉承“汇聚行业热点,把握行业方向”的主旨,通过对热点事件的关注,督促行业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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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广大网友征集了2024年食品行业热门词汇,在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下,共提出100多个词汇,根据提名次数和在食品资讯频道出现的热度,我们从这些词汇中筛选出16个推荐词汇,分别是:分别是:油罐车、配料表打假、脱氢乙酸钠、槽头肉、熏硫枸杞、淀粉肠、国家标准传播权、饮用水溴酸盐、天价酒宣传、学校食品变质肉、直播带货、鬼秤、小林制药红曲风波、数字标签、黄焖鸡米饭中毒、月饼新规。
2025年1月6日-2月19日,我们在食品论坛号召广大网友投票,同时增加了“食品论坛”“食品伙伴网订阅号”“食品晚九点” 三个微信渠道,期间共有1240 位经过的注册网友参与投票,最终选出“油罐车”、“脱氢乙酸钠”、“国家标准传播权”等十大热门词汇。
投票结果显示,“油罐车”居2024年食品行业热门词汇榜首,“脱氢乙酸钠”、“国家标准传播权”分别列第二位、第三位。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7月初,媒体报道的“油罐车化工油食用油混装”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报道,有罐车司机向媒体透露,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是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2024年5月份,媒体记者对此进行了长时间的追踪调查,发现国内许多普货罐车运输的液体并不固定,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为了节省开支,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有些食用油厂家也没有严格把关,不按规定去检查罐体是否洁净,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上述报道提到汇福粮油集团和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名字。
2024年7月6日,中储粮集团发文表示,针对近日媒体关于罐车运输油罐混用的报道,中储粮集团公司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2024年7月2日要求下属油脂公司开展排查的基础上,从2024年7月5日开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专项大排查。对于检查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运输单位和承运车辆,立即依法终止运输合作,并列入集团公司服务采购“黑名单”;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主动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对于直属企业及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工作纪律的,从严从快严肃处理。
2024年7月9日,国务院食安办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对于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食用油风险隐患专项排查。调查处置结果将及时公布。
2024年8月25日,国务院食安办通报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调查处置情况。
联合调查组分赴河北、天津、内蒙古、陕西四地开展联合调查,追查涉事产品流向,核查涉事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分析问题原因,理清各方责任。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链条清理排查,从各地清查情况看,截至目前,未发现其他同类问题。联合调查组经调查核实后认定,罐车混运食用植物油事件性质极其恶劣,违反基本常识,践踏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是典型的行为违法犯罪,必须严厉打击。
其中,在责任认定方面,依法对涉事7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对河北邢台卓然联合运输车队,依法收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处罚没款合计约168万元;对河北邢台皓源物流有限公司,依法收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处罚没款合计约151万元;对河北邢台金谷仓物流有限公司,依法处罚没款合计约192万元;对陕西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依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30万元;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百胜隆粮油有限公司,依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26万元;对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依法处罚款约286万元;对河北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限公司依法处罚款约251万元。涉事地区河北邢台是问题罐车所在地,对罐车运输失管失察,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负有领导责任,相关监管部门人员负有责任,由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调查过程中地方发现的公职人员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不作为问题,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
此次事件也暴露了我国在食用油运输方面存在的问题。食用油运输方面迄今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现行《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主要对运输作业作出规范,对企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因此,2024年8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经研究,决定对《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
2024年9月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计划下达给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项目周期为2个月。
2024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4917-2024《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将于2025年2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界定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术语,规定了散装运输容器基本要求、清洁、维护和管理,运输作业,记录等卫生要求。
在网友们看来,油罐车事件反映的不仅仅是对法律的挑战,更是对人类最基本道德准则的肆意践踏,让本就脆弱的食品安全国民认同感,更是雪上加霜。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不可能完全覆盖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政府监管机构的人力、物力也做不到对所有环节的无缝隙监管。我们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同样也应该遵守基本的道德准则。
同时,绝大多数网友认为,油罐车混装乱象暴露出监管漏洞和企业责任缺失,监管上存在薄弱环节,企业未尽到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无小事,油罐车乱象的整治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还需企业自律和公众监督,亟需加强行业规范和执法力度,通过加强管理、完善监管和立法,并提高透明度,才能有效保障食品安全,重建公众信任,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然而,也有网友提出,当前的监管貌似被标签投诉和事务性工作占用了大量精力,忽视了生产运输环节的一些关键性问题,缺少去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精力和动力。所以,“油罐车”事件给食品以及相关行业的监管模式提出了新挑战如何建立“交叉”领域的监管机制,才能使得其中涉及食品安全与质量的问题能够被妥善处置,以及隐患能够被及时发现。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才能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还有网友认为,强监管只是治理的一面而已,既然是不当利益驱动和成本压缩催生的事,还应当从利益层面给予合理的疏通,否则只是治标罢了。
部分网友认为,一个违法行为催生了一个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客观上倒逼食品标准法规的修订完善,并加速了相关标准的制修订进程。
但也有网友表示,产品执行标准里面都包含了道路运输环节,都会引用到这些推荐性标准,引用了就是强制执行,所以这些标准是强制性还是推荐性影响不大,重点是有没有去执行,有没有执行到位。
从“蚂蚁吃月饼死亡”的视频到“面包等烘焙食品里加了防腐剂脱氢乙酸钠,就成了毒面包”、“中国出口至韩国的月饼因检出脱氢乙酸钠被拒收”等言论,脱氢乙酸钠这一不为众人所知的“生僻词”突然被揭开神秘面纱,走入消费者视野。
脱氢乙酸钠是一种较为常见的食品添加剂。从添加剂种类具体来说,脱氢乙酸钠是低毒高效的广谱性防腐剂。对霉菌、酵母菌、细菌具有很好的抑制作用。相较于苯甲酸钠、丙酸钙和山梨酸钾等一般需要在酸性环境下才能发挥最大效果的防腐剂,脱氢乙酸钠适用范围宽泛得多,抑菌效果受酸碱度的影响较小,pH值在4至8的范围内都比较强。因为价格低廉,被广泛运用在食品领域。有着高含水量、质地松软属性的面包、糕点等烘焙食品是细菌理想的“温床”,商家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通常会添加脱氢乙酸钠。
》(GB 27602024),对一些食品添加剂的适用范围和用量进行了调整,其中删除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等食品中的使用规定boyu博鱼官方网站,,同时降低了它在腌渍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由原先的1克/千克调整为0.3克/千克,这些都是依据毒理学数据进行的正常的标准调整。新标准于2025年2月8日开始实施,有1年过渡期。
自新国标发布以来,不少品牌已经积极调整配方。豪士面包于2024年9月22日宣布,即日起生产的面包全面去除脱氢乙酸钠。桃李面包官方微博宣布,自2024年10月21日(含)起,桃李新生产的所有产品都将不再添加脱氢乙酸钠。同日,三只松鼠、良品铺子、盐津铺子、达利园、盼盼方面回应媒体称产品正在更替中。
“合规”不仅仅是被动的适应变化,更要提前未雨绸缪,甚至主动参与“规则”的制定。
随着食品消费结构的变化,像面包、糕点等烘焙类食品消费量明显增多,为避免脱氢乙酸钠累积后超过安全限值,同时基于有更安全的防腐剂可选择等因素,国家对其使用范围和限量进行了调整,属于正常情况。脱氢乙酸钠并没有全面禁止,仅仅是缩小了使用范围,降低了使用限量。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于面包、糕点等食品,为了防止腐败变质,商家即使不添加脱氢乙酸钠,也会使用其他防腐剂,这也是为了消除和降低食品中生物危害的正常做法。新标准的修订,使脱氢乙酸钠成为食品行业关注的热点。
但是,近些年,随着自媒体的兴起,不少人靠着炒作科技与狠活来博取流量,本是再平常不过的标准修订换版调整使用范围,被妖魔化炒作的谈“脱氧乙酸钠”色变,甚至各种阴谋论版本都出来了,只能说新媒体时代的乱象之一。很多网友认为,对于某些靠歪曲事实来博取流量的自媒体,监管力度是远远不够的,新媒体平台的自律和监管是时候规范一下了。
因此,该事件引发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尤其是对食品添加剂的恐惧心理。有网友建议,国民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是一项长期的事业,相关部门和企业需加强科普宣传,提高信息透明度,帮助公众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的作用与风险。
也有网友提醒,企业需及时关注法规标准动态,及时调整,确保产品合规。消费者也不必过于恐慌,只要严格遵循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风险是可控的。食品从业者及消费者需要理性对待。
还有网友认为,2025年以及未来数年,脱氢乙酸钠禁用或降低限量的食品将会是抽检不合格的主要类别。同时,因为无法有效平替而催生的其他违法添加或保质期内霉变的案例也会明显增加。因此有网友建议,监管部门需加强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同时推动食品行业研发更安全的防腐替代品。
2023年8月,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质量标准公司)以国家标准中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为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为由,向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品伙伴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约788万元。经过烟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2024年2月)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2024年6月)判决:烟台富美特侵害原告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享有的涉案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删除食品伙伴网上涉案权利作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 万元。
2024年06月19日,曹知知产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质量标准出版公司与富美特公司国家标准二审案宣判””的文章,将案件相关判决书内容予以发布。
2024年07月5日,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国家标准版权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章,说明了案件相关情况,指出食品伙伴网非法盗版国家标准,并向社会传播,严重扰乱了国家标准的正常出版传播秩序。
2024年7月18日,食品伙伴网就案件在其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说明“关于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起诉食品伙伴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的说明”,公布了一审二审的起诉状、答辩状和判决书等内容,并表示尊重法院判决,积极履行相关判决内容,甄别相关涉案国家标准并停止下载,同时会继续依据法律程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及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也将积极与国家相关部门沟通,继续推动国家标准包括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免费传播。
后续食品伙伴网相继公布了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发起的第二轮诉讼的起诉状以及食品伙伴网的答辩状等内容。
相关案件说明一经发布,迅速引起食品相关行业朋友的关注,网友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发表个人观点,讨论热烈。
在新浪微博和知乎上的相关线多万,一度成为热搜话题。据不完全统计,该事件相关的新浪微博话题#网站因提供免费下载食品标准被判赔15万#,1000万多阅读,4300多讨论,1.2万多互动;知乎话题“某网站因提供免费下载国家食品标准,被判赔15万,这个判罚合理吗?”,相关阅读约170万,1500多个回答,4300多个关注。
同时,案件还受到了光明网、南方周末、大河报、封面等多家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2024年7月27日,封面新闻发布题为《食品标准能否免费下载?一起“官告民”案件背后的“标准版权”争议》的文章。
2024年8月9日,大河报发布题为《“国家标准”为何不能免费下载使用?》文章。文章认为,在公众的朴素认知里,标准需要免费、公开、大规模传播。标准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使人遵守,应当以大众传播、宣传使用为首要目标,而不是收费。
网站提供推荐性国标免费下载被巨额索赔,国家标准不应成为行政垄断的摇钱树》的文章。文章指出,国家标准的性质,决定了其应该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应该推动包括推荐性标准在内的所有国家标准免费公开,允许并鼓励企业和个人传播国家标准,使国家标准更好地起到规范作用,而不是被个别行政垄断机构当成牟利的摇钱树。
2024年8月21日,光明网发表评论员文章《免费下载国家标准有侵犯风险?这不正常》。文章强调,“评议这些案件,有一个基本的常识不应该被忽视:国家标准无论是强制性的还是推荐性的,目的都应该是要最大程度方便社会的使用,而不该是束之高阁,成为某些主体获利的工具。让社会可以便利、安心地免费下载和使用国家标准,让企业可以放心地提供方便民众的免费下载国家标准的服务,这不该成为一件难事。”
此外,很多自媒体账号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哔哩哔哩、小红书等平台进行了观点阐述和探讨,引发更多消费者的关注和讨论。前央视主持人赵普在微信视频号发布《免费提供国家标准下载被判侵权赔偿15万》,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在哔哩哔哩上,短视频《免费公开国标成了“侵权”?为什么国标也会有版权?》吸引了147.9万浏览和6544条评论。而在微信平台上,从市监长缨《赢了15万,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到ISO认证君《以后你可能不能再从食品伙伴网下载标准了》,再到如舆见君《一网站因提供国家食品标准免费下载 法院判赔中字头企业15万 为什么?》,大雨吃瓜《深度解析:食品伙伴网“免费午餐”变侵权风波,国家标准公开之路何去何从?》,code七《原来法律还可以这样用,某网站因提供免费下载国家食品标准,被判赔 15 万,这个判罚合理吗?》,GIS民工《国家标准难道不应该公开吗?》,食品人说食品事儿《收费不利于标准推广:对食品伙伴网因分享推荐性国标成被告被罚的思考》,广庆来了《某网站因提供免费下载国家食品标准被判赔15万,合理吗?》,家居笔记《食品伙伴网免费提供食品标准被起诉赔偿15万,网友怒了》,关务范儿《国家标准实在不是个合适的“摇钱树”》等原创微信推文近百篇,都对这个事件进行了相关的讨论。
近年来,关于国家标准应免费公开的呼声日益高涨。网友们一致认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与强制性国家标准一样,都是由国家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立项、编制和发布。由于其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资金,项目成果自然应该免费向社会公开。对此,网友们呼吁,相关部门应加快推动标准公开化进程,确保公众便捷获取信息,同时加强标准宣传与普及,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共同构建更安全、更透明的食品环境。
大多数网友认为,虽然推荐性国家标准是自愿采用,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也会被广泛参考和采用,对行业发展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免费公开推荐性国家标准有利于提高标准的知晓度和应用范围,促进技术推广、行业交流和市场的规范化,同时可避免个别机构利用对标准的垄断获取不当利益,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
对于国家标准传播版权之争,绝大多数网友认为,免费传播国家标准,拉近了群众与标准之间的距离,让更多的群众和企业了解标准、执行标准,有助于促进产品标准化,提升产品质量,也是一项为民便民利民之举。同时,版权之争也推动了国家标准的免费下载进程。近期,国家标准委放开了对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下载限制,这是食品伙伴网等相关机构努力的结果。所以,食品伙伴网免费共享有利于标准推广,赢得广大民众的支持。
但也有网友认为,知识产权与公共利益,既有融合也有矛盾,虽然现行相关法规中关于标准版权的归属槽点颇多,但却有力推动了未来的改变。此事件暴露了很多食品专技人员的路径依赖问题,在这个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的时代,这才是更应该重视和改善的。
2024年有两起“配料表打假”事件引发舆情关注,分别涉及“东北雨姐”红薯粉条事件、良品铺子被举报“配料表造假”事件。
2024年9月,有打假博主称其购买“东北雨姐”直播间的红薯粉条并送检,“发现红薯粉条中掺入了木薯淀粉,没有红薯成分”,引发广泛关注。
2024年9月26日,“东北雨姐”回应称,9月21日已经将粉条送检,会给粉丝一个满意交待。
2024年9月30日晚间,“东北雨姐”发布声明称在发生事件的第一时间,留样产品已送到国标质检部门,暂未检测出红薯粉和木薯粉的成分占比,截止目前的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铝残留、铅等各项检测项目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可以放心食用。声明同时提到:凡是通过“东北雨姐”账号售出的该款红薯粉条,均可以通过订单链接,先行全额退款处理。
事件发生后,“东北雨姐”所在地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很快组成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并立即对“东北雨姐”直播间所售的红薯粉进行封存并送检。
2024年10月12日,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调查结果。经检验,“东北雨姐”直播推广的红薯粉条送检样品未检出红薯源性成分,检出木薯源性成分,其他检验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经查,雨姐传媒在直播中宣称红薯粉条“除了红薯淀粉、饮用水、食用明矾,没有乱七八糟的”“质量雨姐给你把控”等,与事实不符,属于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依据相关规定,拟决定对雨姐传媒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16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雨姐传媒暂停经营限期整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红薯粉条生产企业在外市,按照地域管辖原则,将相关线索移送属地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2024年10月12日,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朝阳县六河粉条制造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情况通报。2024年9月23日,该局对六河公司立案调查,进行现场检查,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将相关红薯粉条送检。经检验,植物源检测结果为红薯源性成分未检出、木薯源性成分检出,其他检验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该红薯粉条配料表仅标明“红薯淀粉、饮用水、食用明矾”,属于含有虚假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等相关规定,拟决定对六河公司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671.76万元。
2024年10月12日晚,东北雨姐所属公司雨姐传媒发布声明称,近期有关该公司达人在直播中涉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问题引起社会的关注,对此诚恳致歉。“这段时间以来,我们积极配合了相关部门的调查,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与处罚结果,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我们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公司开展全面内部整改,担负起相应责任。”当晚,“东北雨姐”的客服表示,团队已启动对购买问题粉条消费者退一赔三工作。
关于赔偿问题,2024年10月15日,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通报只是一个阶段性的进展情况,所有的调查都还在进行当中。该工作人员还指出,市监局并没有强制性的手段,来要求经营者执行相关法律,不过,他们正在尽力协调红薯粉条退赔事宜。如果实在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走司法途经维权。
2024年11月3日,打假网红@松哥打虎 发布视频,称自己在湖北武汉同打假博主@赏金猎人灰烬 一起打假良品铺子多款产品,发现产品配料表造假,藕粉掺杂木薯淀粉;酸辣粉内未检测出有“粉”。
2024年11月4日下午,良品铺子发布“声明”称,经初步排查相关产品在公司及生产商于本年度的多批次送检中各项指标均合格。目前,属地监管部门已对相关产品抽样并开展调查。
2024年11月4日下午,武汉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已立案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置。
2024年11月4日晚间,良品铺子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初步排查相关产品在良品铺子及生产商于本年度进行的多批次送检中,各项指标均合格。其所诉藕粉分别于2024年6月、7月、9月送检不同的检测机构,进行包括特定基因成分鉴定在内的多项检验,检验结论:未检出木薯成分。其所诉酸辣粉良品铺子于2024年9月、10月分别送检两家检测机构检测,该款产品各项指标均合格,同时往年检验结果亦显示红薯粉饼中含有红薯源性成分且未检出玉米、小麦、木薯源性成分。送检的多家机构均为具有CMA及CNS认证资质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此外,公司在接到博主反馈的第一时间寄送样品给第三方检验机构复检。其中,针对酸辣粉粉饼原料的最新的基因检测报告,预计本周可出具。
2024年11月18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情况通报称,结合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协查回函以及该局调查情况,举报人反映的良品铺子工业公司涉嫌委托生产的“桂香坚果藕粉检测出木薯成分”,“酸辣粉未检测出红薯成分”的问题并不成立。
对此,良品铺子表示,打假网红散布的不实舆论,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给品牌声誉带来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目前,公司已固定相关证据对恶意造谣者报案处理,并将同步提起诉讼。同时,打假博主回应,将再次送检。
配料表是消费者了解食品成分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安全。做食品应该有良心,配料表真实也是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标准GB 7718对食品企业基本要求之一。因此网友们一致认为,生产经营企业应加强自律,加强食品脆弱性评估与食品欺诈预防机制,诚信经营方能赢得消费者信任。不管是电商压价还是行业内卷,都不是欺骗消费者的理由。
在配料表上弄虚作假,隐瞒添加剂、虚标成分或夸大营养价值,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可能对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对此,网友们认为,监管部门应重拳出击,加大打击力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同时,需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同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共同推动食品行业透明化、规范化发展,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另外,有网友认为,站在一个食品从业者的角度上,还是希望能多一些真正的、讲事实、拿证据,真正关心食品安全的打假人,这也是“职业打假人”有正面意义的一面,本质上则属于社会监督。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在尊重和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同时,如何避免企业以此为理由掩盖违法行为,是国内外监管部门都面临的难题。但在对“吹哨人”的配套保护体系远未完善的当下,暂时还只能指望以“打假人”“评测机构”为代表的社会监督力量。
还有网友提醒打假人,别老盯着标签文字搞文字狱,多关注产品内在的质量问题,应该审视现有安全评价体系的缺陷,从实际行动上遏制“安全的假货”这种不正常现象毫无制约的蔓延下去。
也有部分网友认为,新兴的网红带货成为造假重灾区,短视频自媒体直播信息真假难辨,对不实舆论和无良媒体也要追究法律责任,绝不能姑息养奸,同时提醒消费者要仔细辨别。
2024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阜阳市春天食品有限公司、安徽东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厨先生食品有限公司用未经严格处理的槽头肉制作梅菜扣肉,且生产车间存在卫生不合格等问题。
据爆料,当地有个别企业用未经严格处理的槽头肉制作预制菜梅菜扣肉,而这些肉中的淋巴和腺体清晰可见。槽头肉,是指猪头与躯干连接部位的肉,由于槽头肉上淋巴较多,在日常生活中也被称为淋巴肉。因为含有大量淋巴结、脂肪瘤和甲状腺,属于猪肉中必须进行严格“整修”的部分,通常品质较差且价格低廉。这些肉品通常会被剔除并用于制作工业级猪油,但在一些预制菜中却被重新利用,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食用这些预制菜,可能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不少商户向记者透露,用处理不干净的劣质槽头肉替代五花肉做梅菜扣肉预制菜,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2024年3月15日晚,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晚会曝光问题,属地市场监管、公安等联合执法组当即赶至现场,已对涉事企业进行查封,对所有成品、半成品及原料等现场封存。涉事企业法人代表已被公安机关传唤到位。
此外,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问题,连夜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行动,迅速核查处置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针对个别企业使用槽头肉制作预制菜的情况,安徽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迅速控制槽头肉生产企业负责人,封存所有成品、半成品及原料,下架、召回被曝光产品,并对涉事企业予以查封。国务院食安办将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2024年5月10日,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厨先生公司存在使用的食品原料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改变生产布局,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未按规定事项制定并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东辉公司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未按规定事项制定并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春天公司存在使用的食品原料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按规定事项制定并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情况,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对3家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进行罚款。其中,对厨先生公司处货值金额52.5万元的8倍罚款420万元,对其法定代表人王广志处以2023年从厨先生公司取得收入6万元的7倍罚款42万元。对东辉公司没收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产品2617件,并处货值金额33.73万元的17倍罚款573.44万元,对其法定代表人张来勇处以2023年从东辉公司取得收入4.2万元的6倍罚款25.2万元。对春天公司处货值金额36.72万元的8倍罚款293.76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春天处以2023年从春天公司取得收入7.44万元的6倍罚款44.64万元。
除行政处罚外,3家公司还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春天食品、厨先生公司违反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被列入黑名单。东辉食品因生产经营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者生产经营保健食品之外的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声称具有保健功能,被列入黑名单。
槽头肉,是指猪头与躯干连接部位的肉,有的地方叫“刀口肉”或“血脖子肉”。一般200斤左右的猪,产出的槽头肉可以有十几斤左右。
部分网友认为,槽头肉需要去除淋巴结、脂肪瘤和甲状腺等器官,才能用于制作食品,这在屠宰行业应该是个常识。实际存在的问题一是修正不彻底,二是修下淋巴结、脂肪瘤和甲状腺等器官混杂在碎肉中流入低端市场做了产品。
也有网友认为,有关部门不仅要执法,更要普法,同时新闻媒体的报道更应该要专业、客观。槽头肉事件发生之后,新闻媒体一窝蜂的攻击“槽头肉”,自媒体为了流量更是瞎说八道,根本不提及“没有病变淋巴结的槽头肉是可以吃的”“割除病变淋巴结的槽头肉是可以吃的”,导致公众认为槽头肉就是有害的。现在是信息社会,如果国家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不能向公众告知客观的食品安全知识,可能会毁掉一个行业。
一部分网友表示,使用劣质肉类并非预制菜行业的特有现象,此事件发生之前,就有部分社会舆论对预制菜持怀疑态度,此事件有可能进一步导致部分消费者对预制菜行业产生误解,建议相关部门或企业做好信息澄清工作。
还有网友建议,监管部门需加强源头管控和流通环节检查,严厉打击违规行为。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肉类产品,确保饮食安全。
2024年10月中下旬,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臭肉”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2024年10月16日,云南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疑提供变质猪肉给学生食用,引发家长们集体不满,家长指责学校食堂“整盆肉都是臭的”,质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2024年10月17日,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渡区教育体育局联合通报称,16日12时30分许,在接到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猪肉有异味问题反映后,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渡区教育体育局立即赶赴现场。经初步调查,现场待加工猪肉感官气味异常,执法人员对食堂食材进行查封,并组织开展检测、溯源工作。目前,已对涉事学校、企业立案调查,学校食堂已停止供餐。两部门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置,坚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2024年10月19日晚,由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公布了关于臭猪肉和冻牛肉的调查结论以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情况。
通报表示,经调查,该批次鲜猪肉为2024年10月16日当日宰杀,产地检疫证和“两证两章”齐全。当日凌晨,在进行机器切片加工后,未做散热处理并用双层塑料袋分装,在塑料袋中存放近4个小时,又在食堂室温中摆放5个半小时,没有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此外,对家长反映的食堂有“2015字样过期进口冻牛肉”问题,经调查,包装标签上的“2015 SIF”字样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日期实为2024年5月,保质期2年。
通报指出,长丰学校2024年8月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长丰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学校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经调查,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内容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2项,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承办学校食堂属于经营项目发生变化,其未按照规定申请增加经营项目,不能作为承包食堂的主体。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及食品贮存管理不当。
调查组通报了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置意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对长丰学校。依法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不到位进行立案调查;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责令长丰学校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对长丰学校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10万元处罚等。二是对涉事企业。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行为,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责令食材供货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三是对相关单位和干部。由昆明市纪委监委提级督办,对相关部门和干部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经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2024年10月19日,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刘洪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校园食品安全有关工作。
校园饮食安全一直是社会各界最为关心的事。食品安全是校园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和配餐企业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要严把食材进货关、储存关和加工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规范食材加工过程,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监管部门需要认真履职,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指导学校和配餐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措施,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大部分网友认为,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关注的焦点,它关乎着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从鼠头鸭脖到食堂臭肉,每一次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都引来社会的强烈关注。针对曝光的问题,需要一些更有效的监管措施,并且措施要落地,而不是流于形式地填填纪录完事。
也有网友认为,应当强制性规定校长、教师和学生同餐。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学校食堂作为学生饮食的重要场所,本应严格把控食材质量,但部分供应商和学校食堂承包者为牟利,将变质肉类流入校园,严重威胁学生健康。此类事件不仅损害学生身体,更动摇公众对校园食品安全的信任。
还有网友表示,监管部门需加强源头管控和日常检查,学校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同时鼓励家长和社会监督,共同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确保学生吃得放心、健康成长。
2024年9月9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发布视频称疯狂小杨哥带货的“鲜多裕”假原切牛肉卷已被罚款50万元,有4.2万名消费者被骗,退一赔十只需要赔偿4200万元给消费者。
根据《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鲜多裕在2023年11月24日和三只羊签订网络推广服务合同,让三只羊旗下主播“疯狂小杨哥”(张庆杨)在2023年11月25日到2024 年2月20日为“鲜多裕澳洲谷饲牛肉卷 4 斤”带货,销售单价89.9 元。直播过程中“小杨哥”宣称该产品为原切肉并非调理肉,且使用“不合成、不注水、不拼接、不腌制、零添加”的字样。同时,三只羊抖音账号商品挂橱窗的商品详情页面显示,“澳洲谷饲牛肉卷”是“原切肉”。同样使用了“不合成、不注水、不拼接、不腌制、零添加”的字样。上述销售量合计 42811单,销售金额合计3871607.18 元。
青山区市监局认为,鲜多裕明知委托生产的“澳洲谷饲牛肉卷”配料含牛肉、水、复配水分保持剂,但却在其抖音店面、直播带货推广、商品详情页面宣传“原切肉”,侧重宣传“无添加”属性,在主观上有误导消费者的故意;客观上已经使消费者产生错误判断,当事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了产品竞争的优势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青山区市监局对鲜多裕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对此,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对“鲜多裕”处罚50万元属实。该工作人员称,三只羊不在辖区内,无权处罚,不清楚处罚情况。
三只羊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则表示,暂时不清楚三只羊是否因“鲜多裕”假原切牛肉卷受到处罚。
2024年9月中旬,“三只羊公司”带货“香港美诚月饼”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有媒体报道称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带货的“香港美诚月饼”未在香港生产及销售,涉嫌“误导消费者”。据悉,该月饼生产商为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和佛山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分别位于广州花都和佛山南海。
对此,2024年9月17日,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对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直播中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现已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024年9月18日,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涉美诚月饼的情况通报称,在企业经营方面“目前暂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品牌授权和委托加工手续合规,近期监督检查和食品检测也无异常。
通报称,香港美诚食品集团在香港注册有“美诚”、“香港美诚月饼”、“MEISUN”等核准在月饼商品上的商标,其把商标授权给广州美诚食品公司使用,广州美诚食品公司能提供香港美诚食品集团的登记资料和相关商标授权使用书等材料;广州美诚食品公司委托广州美诚科技公司加工“香港美诚月饼”产品,有委托加工合同,产品包装材料均由广州美诚食品公司提供,相关月饼产品外包装及文字宣传上均有使用“香港美诚月饼”字样。通报还表示,8月中下旬,市、区两级分别委托检测机构对花都区月饼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对广州美诚科技生产的月饼产品专项抽检3批次,结果全部合格。另,美诚食品公司主动将月饼产品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今年共送检样品32批次,结果全部合格。
2024年9月18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答复称:佛山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诚礼”系列月饼产品,系由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和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前暂未发现违法问题。
2024年9月19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针对近期网络反映的涉及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已与商务局、公安局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核查处理,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年9月26日, 合肥市场监管通报三只羊带货“香港美诚月饼”、“澳洲谷饲牛肉卷”、“御徽缘梅菜扣肉”以及“兔年生肖茅台酒”事件调查结果:2024年9月19日,合肥市成立联合调查组,针对近期网络反映的合肥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只羊公司”)直播带货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依据相关规定,拟决定对三只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6894.91万元。针对三只羊直播带货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责令暂停经营限期整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在工作过程中失察失职的单位和相关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将立案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情况通报显示,三只羊受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直播推介“香港美诚月饼”时称“香港美诚是一家专门做高端月饼的大品牌,已经做了将近20多年”,强调“美诚的、香港的、高端的月饼”等卖点,构成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此外,三只羊受湖北鲜多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鲜多裕”)委托,直播推介“澳洲谷饲牛肉卷”,鲜多裕提供的推介信息宣称该产品为原切肉。三只羊在未获取原切肉检测报告的情况下,仍根据鲜多裕提供的信息进行推介。鲜多裕实际发货的肉品为调制肉。上述行为构成虚假的商业宣传。
对于消费者关注的带货“御徽缘梅菜扣肉”“兔年生肖茅台酒”等,合肥市联合调查组也给出了相应调查结果。
据悉,三只羊公司受湖北小橙优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橙优选”)委托,直播推介“御徽缘梅菜扣肉”。该产品系小橙优选从安徽东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辉公司”)采购。小橙优选向三只羊公司提供的推介信息称产品原料为五花肉,直播内容与推介信息一致。小橙优选和东辉公司合同约定“应使用五花肉制作梅菜扣肉”,并派员在东辉公司驻场品控。三只羊公司通过查验资质、查看检测报告、样品试吃、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核验。联合调查组对东辉公司、小橙优选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被询问人均确认“御徽缘梅菜扣肉”原料为五花肉。经查证财务账目,小橙优选按照以五花肉为原料的梅菜扣肉价格支付货款。结合证人证言、视频资料、账目清单等,证实小橙优选提供的“御徽缘梅菜扣肉”原料为五花肉。
三只羊公司与杭州玖到家贸易有限公司、四川易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紫气东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签订《网络推广服务框架合同》,约定三只羊公司为委托方直播推介“兔年生肖茅台酒”,明确三只羊公司仅为委托方提供直播推介服务,委托方负责发货并保证商品质量。三只羊公司在直播中,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推介商品。针对网上关于部分发货商品与正品不符的信息,因发货方在外市,按照地域管辖原则,将相关线索移送发货方所在地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2024年9月26日晚,三只羊网络官方公众号发布声明,就近期公司在直播中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问题致歉。公司将全面接受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处理意见和处罚结果,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公司内部整顿,依法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年9月27日,就此前通报的月饼和牛肉卷现在如何处理,三只羊客服表示,鲜多裕牛肉卷或美诚月饼的订单登记核实无误后会为用户退一赔三。
2024年9月29日,媒体搜索发现,有多名网友晒出退一赔三到账的截图,表示已经收到了三只羊的赔付。对于能否赔付24年之前的月饼订单,三只羊网络官方客服表示,“目前优先处理的是24年的月饼订单,22-23年订单已超出售后范围。”
2024年11月中旬,快手主播辛巴带货的“HomePro合普诺爱毕可免疫球乳铁蛋白”调制乳粉,被博主实名举报带货涉虚假宣传。
据悉,2024年10月19日,辛巴及其徒弟蛋蛋在一场直播带货中,宣称一款名为“HomePro合普诺爱毕可免疫球乳铁蛋白”的调制乳粉对感冒、鼻炎、发烧、脚气、口气等症状有效果,且能在两小时内显著提升免疫力。对此,抖音博主桃白白style多次发布视频质疑辛巴带货的合普诺相关产品涉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问题。并称已向广州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且举报已获受理。对此,辛巴的快手店铺“辛巴818专属店”客服回应称,“请您放心相关产品都是经过合格检验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可正常使用哈。”对于上述调制乳粉服用后是否对孩子鼻炎、发烧有改善效果,淘宝、京东的HomePro官方旗舰店客服也未正面回应,仅回复“产品是合规的”。
2024年11月底,辛选集团在其平台售后账号“辛选小助理”发布公告称,针对辛选直播间10月19日带货的“合普诺Epicor爱毕可酵母调制乳粉”,产品经检测无质量问题,但主播在讲解中存在措辞不当,辛选决定对当天所售产品做退款处理,已发货和被动退款用户如有疑虑可申请退一赔三。
针对直播带货中出现的问题,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直播虚假宣传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行业协会应加强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规范直播带货行为。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对虚假宣传的辨识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企业应注重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避免依赖虚假宣传手段。
有网友认为,直播带货作为新兴的销售模式,也是食品销售的新鲜事、新业态,利润极其丰厚。流量带来的巨额财富打破了老百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朴素认知,直播暴富的网红们你方唱罢我登场,令人眼乱撩乱。在此诱惑下纷纷拥入的直播带货者们也开启了内卷和互撕模式,给社会包括食品安全带来诸多问题。
此外,部分网友认为,规范直播带货任重道远。电商本身是对传统销售渠道的补充完善,而非升级换代、更非取代。新兴事物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经历“野蛮生长”阶段。在电商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当下,对其的监管手段已经亟需与时俱进,不能再停留在事后处罚,而须建立起有效的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体系。
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野蛮生长进而肆意妄为的直播带货需要专业人士泼泼冷水、打打耳光,毕竟谁都不能游离于法治之外。
另外,还有网友表示,顶流主播频频翻车,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虚假宣传应进行严厉打击,直播带货也需做好合规管理!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此类商业活动的监管,加强主播责任意识、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推动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
2024年3月15日,媒体曝光了淀粉肠用鸡骨泥代替鸡肉、以次充好、脂肪含量越来越高、无专门国标等乱象,“淀粉肠塌房”的话题迅速登上热搜第一,引发网友热议。
据报道,虽然名字叫淀粉肠,但据记者调查,目前市面上销售量较高的五种品牌淀粉肠,配料表第一位均是肉,其次为水,淀粉,白砂糖、味精、香辛料等调味料以及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羧甲基纤维素钠、诱惑红等添加剂。据河南一淀粉肠生产厂家工作人员透露,淀粉肠的肉很少,“都是用的鸡肉和鸡骨泥boyu博鱼官方网站,,用鸭肉更便宜,大部分都是淀粉”。有媒体记者从电商平台查询发现,目前出售鸡骨泥的多是经营宠物食品的商家,商家则表示:“骨泥不建议人吃,烧烤也不行”。
对此,2024年3月16日,河南双润食品、山东夫宇食品、河南开开食品等公司相继发布声明,否认在淀粉肠中使用骨泥。
河南双润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监测、生产等各个环节都遵循标准,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原材料为精选优质淀粉和精选鸡肉,从未购进和使用过各种骨泥、鸭肉等原材料,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山东夫宇食品有限公司发声明称,2024年3月15日下午,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对该司现场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检查产品未使用各种骨泥等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河南省开开食品有限公司发声明表示,2024年3月15日晚,河南省驻马店市和遂平县公安局、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公司使用的原料和成品均未使用各种骨泥等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企业标准执行,和80%以上经销商具有15年供销关系。所有原材料购进均由大厂正规企业购入,每批材料均有合格证和质量认证,随时接受客户和市场监管部门检查。
此外,据报道,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曾起草制定了国家标准《火腿肠质量通则》,2024年3月16日,该委员会秘书长刘振宇表示,该标委会主要负责实施商品名带“肉”的食品标准化工作,所以过去没有制定“淀粉肠”国标。刘振宇称,考虑到淀粉肠配料表中标注的主要配料是肉类,此次媒体报道也备受关注,肉禽蛋标委会再次开会研究要不要做“淀粉肠”国家标准,有结论后会向公众发布。
网友们普遍认为,淀粉肠本身是一个正常的产品,淀粉肠因含淀粉多肉少而得名,因其有独特的口感、价格低廉、携带存储等优势,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
一些网友对该事件提出质疑,有网友表示,在特殊的时间被莫名恶炒,究竟是“何不食肉糜”者的好心做坏事,还是恶意竞争的剧本戏?也有网友表示,关于所谓“淀粉肠”的危害,现有的各种揣测议论甚至造谣的为数不少,但能拿出真凭实据证明的却不见踪影。
大部分网友认为,那些塌房的“淀粉肠”是消费者一味追求低价的结果,也是部分不良商家以次充好、用廉价的骨粉代替肉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造成的。网友们纷纷认为,“一分钱一分货,十分钱两分货。”质量是有成本的,质量越高、成本就越高,且成本增幅往往超过质量。虽然“淀粉肠”的存在是有其市场需求的,却绝不能用它来以次充好成“十分钱一分货”。因此,网友们提出,监管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标准制定,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违规添加行为,打击以次充好,让民众吃上放心的“淀粉肠”。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仔细查看产品配料表,选择正规品牌,保障饮食健康与安全。
此外,还有网友指出,满足食品标准的骨泥,可以作为食品原料。不论使用不使用骨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产品,可以上市销售,但应如实标识其配料、营养成分,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选择。
2024年4月21日,自媒体创作者“B太”在青岛小港水产品市场发现业户涉嫌使用“鬼秤”问题,引发网友热议。4月28日,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情况通报称,接到举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目前排查出问题秤具6台,已检定为不合格秤具3台,其他3台正在检定中,后续将根据检定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已严肃约谈该市场主办方,并对全体业户开展警示教育。
2024年5月中旬,河南郑州。李女士称在绝味鸭脖买了5条鱿鱼价格88元。小票显示鱿鱼306g,回家称后才128g,鸭锁骨478g称后也才304g,质疑店家使用鬼秤。记者到店复称发现确实与李女士称重一样,店员表示可能旁边有水杯导致重量变化。5月16日,店家表示当天是5折优惠,5条鱿鱼显示88元实则收费44元,至于鬼秤的问题,也是店员的疏忽所致。随后,市场监管的工作人员也到了现场,店家当即退了差价并赔款。
2024年5月16日,有博主发布一则视频称,他在江苏连云港海鲜蔬菜直销市场买海鲜时遭遇“鬼秤”,与对方理论反遭市场管理方抢夺手机。视频一经发布,随即引起热议。
对此,2024年5月17日,“海州发布”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5月16日,网民发布视频称,在海州区某市场购物时发现一商户短斤少两,并被市场主办方工作人员抢夺手机。该区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初步查明,涉事商户许某存在短斤少两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现已对涉事商户和市场主办方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对市场主办方工作人员曹某抢夺手机等行为受案调查。目前,市场主办方已将涉事商户清理出场,对抢夺手机工作人员予以辞退。
2024年5月19日,“今日海州”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续报称,针对5月16日网民在相关平台发布的“海州区某市场购物时发现一商户短斤少两,并被市场主办方工作人员抢夺手机”的视频,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户和市场主办方的违法行为已经调查终结,予以行政处罚告知。对涉事商户许某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罚款3万元;对市场主办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罚款35万元。区公安机关依法对存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市场主办方工作人员曹某某、王某某,涉事商户许某某及其亲属徐某某、时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博鱼·boyu体育,
2024年5月20日,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贤斌就连云港鬼秤事件道歉。他说:“这件事情,也暴露了我们在市场监管秩序、行政执法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这里,我也真诚给大家道个歉。我们要以此次事情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将我们各项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狠抓农贸市场的监管,同时辐射到商超、酒店、步行街等重点场所,严厉打击短斤少两、食品安全、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同时要更加注重加强市场主办方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广大市民打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2024年5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向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出挂牌督办函,对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海鲜蔬菜直销市场“鬼秤”事件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继连云港“鬼秤”事件之后,5月18日,有网友通过抖音平台反映其在江宁区某农贸市场买鱼时,一商户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并被市场方管理人员抢摔手机。
视频中,男子在南京东山第二农贸市场买鱼遇缺斤少两问题,找卖家理论时卖家承认自己所用的秤是九两秤。随后男子要求与卖家一同找管理方,结果跟市场管理方发生争执,工作人员抢砸手机,还称“什么东西,你拍什么东西,赔你个手机就是了,还要弄你一顿”。
2024年5月19日,江宁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该事件发生于4月22日。在双方发生争执报警后,江宁警方迅速出警,依法进行处置。目前,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涉事农贸市场主办方和涉事商户立案调查,市场方对涉事商户予以清退。
2024年6月7日,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广西路边摊现榴莲鬼秤,8斤称出18斤”的视频或文章。据悉,6月6日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路附近,有游客称,在街边摊买了一个18斤重的榴莲,复秤发现榴莲仅8斤2两,之后找摊贩理论。就在游客准备报警时,摊贩突然大喊“来打我啊”。
2024年6月8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发布两次情况通报称,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对当事摊主进行了问询,摊主已承认其存在缺斤少两行为。经立案调查,依据计量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行为的流动榴莲摊贩摊主,作出没收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1台、没收违法所得290元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诚实信用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市场经营业户、餐饮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公平有序竞争,守法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严格行业自律,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确保商家使用的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对于涉嫌使用“鬼秤”的商家应严惩不贷。通过立法提高使用“鬼秤”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让商家不敢轻易违规。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鼓励消费者在遇到“鬼秤”问题时积极投诉和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网友们普遍认为,缺斤少两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机制。
大部分网友认为,造成“鬼秤”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鬼秤”的不法商家处罚力度严重偏低、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等。那么,如何杜绝“鬼秤”事件的发生,网友们纷纷建言献策。
有网友指出,消费者应积极维权,监管部门需加强检查,从严处罚,让“鬼秤”无处藏身;有的网友表示,现在普遍使用的不少电子台秤,从其设计理念上就主动迎合人性非分贪欲,能够轻易买到这样的鬼秤,是欺诈泛滥的重要前提之一,所以,打蛇打七寸,严管计价秤的制造和销售,才可能实现“骗不了”。同时,重罚失信商户还是让其“不敢骗”的主要手段,而普遍的单纯罚金了事并不能充分体现失信的代价,只有纳入征信体系,让失信人充分承压才能让“不敢骗”进而“不想骗”的理念深入人心;也网友提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市场都有公平秤和不良商家信息公布的举措,希望能在全国推广开来,强化消费者的信心;还有网友指出,监管部门应该多增加一线人员,并加强对菜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不定时巡查,这样才能起到震慑作用;还有网友表示,对商贩的称全部定期强制检定可能并不现实,但是计量器具监管部门可以不时的走进菜市场,主动提供检定服务等。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希望“鬼秤”事件能够警醒那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商家,诚信经营才是正道。只有让诚信之风吹遍市场的每个角落,才能构建起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024年3月,日本药企小林制药含有红曲成分的保健品召回事件登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2024年3月22日,日本小林制药株式会社称,有部分消费者在使用该公司生产的含有红曲成分保健品后,出现肾脏部位疾病。截至22日,已有13人投诉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其中6人已入院治疗。该公司对成分进行了分析,发现部分原料可能含有公司掌握之外的未知成分。之后,公司以可能危害人体健康为由,紧急召回该公司生产的约30万份含有红曲成分的保健品。
2024年3月24日,小林制药透露称曾向饮料及食品生产商等约50家公司提供红曲。随后,日本各食品、酒类制造商陆续宣布回收含有小林制药生产的红曲相关产品。
2024年3月25日,已有33人服用日本小林制药公司生产的含有红曲成分保健品后出现肾脏疾病等健康状况异常情况,其中26人住院。
2024年3月27日,关于日本小林制药公司含有红曲成分保健品损害健康的问题,日本厚生劳动省26日表示向该公司负责人询问情况后获悉有第二例死亡报告。此外该公司还报告,服用保健品后住院的患者达到106例,向该公司窗口咨询数量约达3000件。
2024年3月27日晚间,小林制药(中国)有限公司发布协助小林制药株式会社自主召回使用红麹原料相关产品的声明称,根据小林制药株式会社的公告boyu博鱼官方网站,,本次自主召回涉及三款产品,这三款产品均未在中国大陆市场上市销售。有中国消费者通过海外跨境平台、境外实体店铺或是其它渠道购买了相关产品,对此,公司将积极提供产品回收的协助。
2024年3月28日,据日媒消息,又有2人在服用小林制药公司生产的含红曲成分保健品后因肾脏等疾病问题死亡,目前死亡人数已升至4人。日本政府公布小林制药红曲原料批发商与最终购买商名单,要求自查并提交报告。
2024年3月29日,小林制药称其红曲产品中导致问题的成分可能为“软毛青霉酸”。
2024年3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为切实保护好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立即停止服用有关产品,积极配合召回;服用后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
2024年4月12日,日本消费者厅以6795种(1693家企业)申报为功能性食品的产品为对象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此前医疗从业人员曾向相关企业发出过涉及18种产品、共117例损害健康报告。
2024年4月19日报道,从小林制药含红曲保健品原料样本中,确认到除已发现的“软毛青霉酸”以外的两种预想外物质。
截至2024年5月27日,小林制药公司含红曲成分保健品已致5人死亡,1600多人就医,累计280余人住院。
2024年5月28日,针对日本小林制药公司含红曲成分保健品致消费者健康受损问题,日本厚生劳动大臣武见敬三表示,经与相关领域专家共同研究,已基本认定从小林制药生产的问题红曲原料中检出的软毛青霉酸会对肾脏造成负面影响。
2024年5月29日,日本大阪市政府发布信息称,在小林制药公司大阪工厂的6处场所检测到了青霉菌。
2024年6月28日,日本厚生劳动大臣武见敬三在记者会上称,疑因服用小林制药公司含红曲成分保健品而死亡的消费者人数新增76人。此前已报告死亡人数为5人。
2024年7月8日,日本大阪市市长表示,截至 7 月 5 日,疑因服用小林制药公司含红曲成分保健品而死亡的消费者人数增至93人。
2024年7月11日,据日媒消息,截至 7 月 10 日,疑因服用小林制药公司含红曲成分保健品死亡、具体死因正在调查的人数增至100人。
2024年7月23日,日本小林制药公司公布了外部专家调查应对与含红曲成分保健品有关的健康受损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尽管认识到红曲培养罐有青霉附着,但制造现场放任不管。此外还发现在掌握肾病的病例后,面对医生的咨询也回答称“没有副作用”。外部专家批评了对消费者说明滞后的小林制药的做法。截至7月21日,正在调查因果关系的疑似死亡案例,包括最初公布的部分在内,合计达到101人。
2024年8月14日,日本小林制药公司公告称,关于疑似与“红麹”(红曲)保健品存在关联、接到遗属等咨询的死亡事例,向日本厚生劳动省漏报了11人。小林制药称“本应汇报的事例未能汇报”。
2024年8月19日,日本小林制药公司开始面向疑似与红曲保健品存在关联的健康受损者,受理医疗费、相关精神损失费等补偿。
截至2024年8月22日,正在调查的疑似与该保健品有关的死亡人数增至119人。
2024年9月1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就小林制药含红曲成分保健品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事件表示,已确认在问题原料中检测出的“软毛青霉酸”是导致健康受损的原因。软毛青霉酸是由青霉菌产生的一种天然化合物。
2024年11月8日,日本小林制药公司发布消息称,受到含红曲成分保健品致消费者健康受损事件的影响,由于产品召回以及赔偿等原因,相关损失累计达到10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75亿元)。
小林制药含红曲成分保健品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事件损害了该公司的信誉并动摇了其管理层。在保健食品的需求不断上升的如今,意外事故和副作用带来的风险再次凸显。
作为消费者,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坚持从个人实际需要出发理性消费。相关部门应强化对跨境电商平台的管理,引导平台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对于跨境商品,特别是跨境保健品和药品要选择正规的品牌授权渠道进口,确保商品符合国家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一旦海外品牌出现问题,平台要同步通知国内消费者,并积极协助消费者做好维权工作。
在企业态度和舆情处理方面,有网友对小林制药予以认可,也有网友对行业人士推崇“国外食品更安全管理更规范”提出质疑。
有网友认为,日本小林公司在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后,不隐瞒,主动向政府报告,向公众披露,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如果以中国的《食品安全法》来评定日本小林公司的行为,该公司的善后措施合法合规。近些年来,我国所发生的食品安全案例,几乎都是由政府部门监督抽查发现,或者是新闻媒体披露,或者是公民举报,几乎未见到过食品企业主动揭丑的,更不要提主动向政府报告、向公众披露。
然而,有网友认为,小林制药保健品致死案例说明食品安全不分国别,是普遍存在的共同问题。当事件刚被曝光的时候,小林制药的道歉和赔偿声明曾赢得一些推崇“国外食品更安全管理更规范”的行业人士们的赞美。如今100多人的致死事件,推崇国外食品安全管理更规范的人士们能否分享一下日本政府对企业及其管理人员处理的相关信息?
有网友对民间自制发酵食品安全性表示担忧。网友认为,此事件最值得大书特书的经验教训,是发酵过程的不可控性。我国民间自制发酵食品的风俗早已有之,如:红茶菌。同时,随着近年来“酵素”概念的炒作,吸引更多人使用果蔬自制“酵素”。但是,现代工业化条件下,都无法完全控制发酵菌种与其代谢产物,更何况简陋的家庭条件?自制发酵食品,需慎之又慎。
有网友表示,红曲米和红曲红在我国的食品工业领域中的应用也非常广,类似的风险也可能存在,但很遗憾,从目前已知的风险监测计划来看,针对食品添加剂红曲米、食品添加剂红曲红、酿造红曲、功能性红曲以及相关酒类、肉类、调味品、保健食品中的软毛青霉酸监测并没有提上日程,希望能够早日看到针对性的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
此外,针对该事件,有网友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网友表示,调查发现,企业未严格执行生产规范要求,导致红曲在发酵过程中,产生了其他“杂菌”和“副产物”造成了此次的生产事故。企业要注重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标准法规要求;同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部门需要加强食品中各类未知成分和新的风险因子的研究,为企业改善生产经营提供有价值的科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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